(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爾摩簽訂) 締約各國: 有志于在各國之間在尊重主權和平等基礎上,為謀求共同利益,增進了解與合作而貢獻力量; 有志于為鼓勵創(chuàng)造性活動而加強世界知識產權保護; 有志于在充分尊重各聯盟獨立性的條件下,使為保護工業(yè)產權和文學藝術作品而建立的各聯盟的管理趨于現代化并提高效率; 特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成立組織 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诙l 定義 在本公約中: (Ⅰ)“本組織”是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 ?。á颍皣H局”是指知識產權國際局; ?。á螅鞍屠韫s”是指1883年3月20日簽訂的保護工業(yè)產權公約及其一切修訂本; ?。á簦安疇柲峁s”是指1886年9月9日簽訂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公約及其一切修訂本; ?。á酰鞍屠杪撁恕笔侵父鶕屠韫s成立的國際聯盟; ?。á觯安疇柲崧撁恕笔侵父鶕疇柲峁s成立的國際聯盟; ?。á鳎案髀撁恕笔侵赴屠杪撁?、與該聯盟有關的各專門聯盟與協定、伯爾尼聯盟以及根據第四條第(Ⅲ)款由本組織擔任其行政事務的任何其他旨在促進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協定; (Ⅷ)“知識產權”包括有關下列項目的權利: ?。膶W藝術和科學作品 ?。硌菟囆g家、錄音和廣播的演出, ?。谌祟愐磺谢顒宇I域內的發(fā)明, ?。茖W發(fā)現, --外型設計, ?。虡朔諛擞?、商號名稱和牌號, --制止不正當競爭, 以及在工業(yè)、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內其他一切來自知識活動的權利。 第三條 本組織的宗旨 本組織的宗旨是: ?。á瘢┩ㄟ^國家之間的合作并在適當情況下與其他國際組織配合促進在全世界保護知識產權; ?。á颍┍WC各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 〉谒臈l 職責 為了實現第三條所述宗旨,本組織通過其適當機構,并根據各聯盟的權限: ?。á瘢┐龠M發(fā)展旨在便利全世界對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協調各國在這方面的立法措施; ?。á颍﹫?zhí)行巴黎聯盟、與該聯盟有聯系的各專門聯盟以及伯爾尼聯盟的行政任務; ?。á螅┛梢酝鈸位騾⒓尤魏纹渌荚诖龠M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協定的行政事務?! 。á簦┕膭罹喗Y旨在促進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協定; ?。á酰τ谠谥R產權方面請求法律--技術援助的國家給予合作; ?。á觯┦占鞑ビ嘘P保護知識產權的情報,從事并促進這方面的研究,并公布這些研究的成果; ?。á鳎┚S持有助于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服務,在適當情況下,提供服務工作單位名冊,并發(fā)表這種名冊的材料; ?。á┎扇∫磺衅渌倪m當行動?! 〉谖鍡l 成員資格 ?。ǎ保┓矊俚诙l第(Ⅶ)款所規(guī)定的任一聯盟的成員國都可以成為本組織的成員國?! 。ǎ玻┎粚儆谌我宦撁顺蓡T國的國家,具備以下條件者,同樣也可成為本組織的成員國: ?。á瘢┞摵蠂蓡T國、與聯合國有關系的任何專門機構的成員國、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成員國或國際法院規(guī)約的當事國,或 ?。á颍髸埑蔀楸竟s當事國?! 〉诹鶙l 大會 (1)(a)本組織應設大會,由作為任一聯盟成員國的本公約當事國組成?! 。ǎ猓┟恳粐畱幸幻恚奢o以若干副代表、顧問和專家?! 。ǎ悖└鞔韴F的開支應由派遣國政府負擔?! 。ǎ玻┐髸骸 。á瘢└鶕f調委員會提名,任命總干事; ?。á颍徸h并批準總干事關于本組織的報告,并給其以一切必要的指示; ?。á螅徸h并批準協調委員會的報告與活動,并給以指示; (Ⅳ)通過各聯盟共同的三年開支預算; ?。á酰┡鷾士偢墒绿岢龅年P于第四條第(Ⅲ)款所指的國際協定的行政管理措施; ?。á觯┩ㄟ^本組織的財務條例; ?。á鳎﹨⒄章摵蠂膽T例,決定秘書處的工作語言?! 。á┭埖谖鍡l第(2)款第(Ⅱ)項所指的國家參加本公約; ?。áQ定哪些非本組織成員國,哪些政府間組織和非政府國際組織可作為觀察員參加會議; ?。á┬惺蛊渌嫌诒竟s的適當職權?! 。ǎ常ǎ幔┮粋€國家,無論是一個或幾個聯盟的成員國,在大會上應有一票表決權?! 。ǎ猓┐髸蓡T國的半數應構成法定人數?! 。ǎ悖┍M管有(b)項的規(guī)定,如果在任一屆會議上,出席國的數目不足一半時,但相當于或超過大會成員國三分之一時,大會可以作出決議,但是,關于其本身程序的決議除外,所有這些決議只有符合以下條件時才能生效:國際局應將這些決議通知未出席的大會成員國,并請它們于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表示投什么票或者棄權。如果在這一期限屆滿時,已經這樣投票或棄權的國家的數目達到本屆會議法定人數所缺少的國家數目,同時也取得了所要求的多數票,這些決議即應生效。 ?。ǎ洌┰谧袷兀ǎ澹┖停ǎ妫┒我?guī)定的條件下,大會應以所投票的三分之二多數作出決定?! 。ǎ澹┡鷾赎P于第四條第(Ⅲ)款所指國際協定的行政管理措施,需四分之三多數票通過?! 。ǎ妫┡鷾矢鶕摵蠂鴳椪碌谖迨邨l和第六十三條與聯合國簽訂的協定,需十分之九多數票通過?! 。ǎ纾┤蚊偢墒拢ǖ冢部畹冖耥棧?、批準總干事所提出的關于國際協定的行政管理措施(第2款第Ⅴ項)以及遷移總部(第十條),不僅須經本組織大會,而且需經巴黎聯盟大會和伯爾尼聯盟大會,以所要求的多數票通過?! 。ǎ瑁墮嗖蛔魍镀庇嬎??! 。á瘢┮幻碇荒艽硪粋€國家,只能以一個國家的名義投票 ?。ǎ矗ǎ幔┐髸龝康谌龤v年舉行一次,由總干事召開?! 。ǎ猓┐髸貏e會議應由總干事根據協調委員會或大會四分之一成員國的請求召開?! 。ǎ悖h應在本組織總部舉行?! 。ǎ担┮褏⒓颖竟s,但并非任一聯盟成員的國家應允許以觀察員身份參加大會的會議?! 。ǎ叮┐髸ㄟ^自己的議事規(guī)則?! 〉谄邨l 成員國會議 ?。ǎ保ǎ幔┍窘M織應設成員國會議,由本公約成員國組成,不論它們是否任一聯盟的成員國。 ?。ǎ猓┟恳粐畱幸幻恚奢o以若干副代表、顧問和專家?! 。ǎ悖└鞔淼拈_支應由派遣國政府負擔?! 。ǎ玻┏蓡T國會議應: ?。á瘢┯懻撝R產權方面普遍關心的事項,并且得在尊重各聯盟權限和自主的條件下就這些事項通過建議; ?。á颍┩ㄟ^本會議的三年預算: ?。á螅┰诒緯h預算的限度內,制定三年法律--技術援助計劃; ?。á簦┌凑盏谑邨l規(guī)定,通過對本公約的修訂案: (Ⅴ)決定應允許哪些非本組織成員國、哪些政府間組織和非政府國際組織可作為觀察員參加其會議; ?。á觯┬惺蛊渌m合于本公約的職權?! 。ǎ常ǎ幔┟恳粋€成員國在本會議中應有一票表決權; ?。ǎ猓┏蓡T國的三分之一構成法定人數; ?。ǎ悖┰谧袷氐谑邨l規(guī)定的條件下,本會議應以三分之二多數票作出決議; (d)對參加本公約但未參加任一聯盟的國家的會費數額應由僅只這類國家代表有投票權的表決決定?! 。ǎ澹墮嗖蛔魍镀庇嬎?; ?。ǎ妫┮幻碇荒艽硪粋€國家,只能以一個國家的名義投票?! 。ǎ矗ǎ幔┍緯h的例會,應由總干事召集,會期及會議地點與大會同。 (文章來源:青島市知識產權局管理員) |